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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建偷窃的行为可大可小,加上金额没有达到一定标准,严格意义来说,他并不是盗窃,最多只能算是不当获利。
杂志社并非居民楼,是一个完全废弃的区域,自然不构成抢劫的条件。
派出所之前处理过类似的案件,一些拾荒者会去烂尾楼里捡点东西,而只要这些东西是无主的,都不能算得上偷窃。
那些电脑零件虽说比普通的废品要值钱一些,但总归是杂志社的负责人遗弃在那里的,是因为拆除工程被暂停了,才会让丁建有机可乘。
丁建现在是欲哭无泪,他慌张地问道:“警察同志,你们真的要相信我,不是我绑架的她,真的不是我……”
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察说道:“稍安勿躁,我们派人去调取这几日杂志社附近的监控了,说不定有什么帮助。”
如果能证明丁建的确有去杂志社盗窃零件的行为,那么就说明他昨天可能不是为了赎金而去的杂志社。
本来,警察很怀疑丁建就是绑架犯,但经过楚遥一番引导,他们发现了丁建是个胆小怕事的,他又没有绑架袁佳好的动机,打消了警察的疑虑。
如果丁建是故意被凶手推出来的靶子,那么他们将时间浪费在丁建身上,无疑就是落入了凶手的圈套之中,反而会耽误办案的进度。
更重要的是,袁佳好还在凶手的手里,解救越是延后,她生还的可能性就越小。
然而,凶手很了解新河杂志社周围的环境,他早已想到了这一点。
丁建也说道:“可、可是那附近……没有监控啊。”
丁建当初踩了好几次点,发现新河杂志社附近没有监控,他才决定去盗窃杂志社的电脑零件。
他没有想到,成也萧何,败也萧何,他的清白也和监控绑在一起了。
“嗯,我们也知道这个情况,所以查的是附近路口的监控。”
丁建只好闭上了嘴,他忐忑不安地等待着,生怕路口的监控也查不到,无法洗清他的冤屈。
好在派出所的效率还是很高的,没过一会儿,就已经调来了路口的监控。
“你还记得最近几次去杂志社附近是什么时候吗?”警察询问道。
丁建懵了,“啊?这我哪能记得住……”
他去的时间没有什么规律,有时一周去一次,多的时候能去三四次,全看他的钱花完了没有。
如果身上的钱还够用,他便懒得去偷零件了,毕竟杂志社离他家很远,他跑过去一趟要花一整天的时间。
楚遥忽然说道:“你拿到零件是当天就卖出去了吗?”
“当然了,难不成还要等到过年再卖?人家又不会看我可怜,多给我几块钱!”丁建被问得莫名其妙。
而警察都听出了楚遥的意思,提醒道:“人家是说,你的转账记录上总有时间吧?”
只要他查一查哪几天有大额的收入,就能知道是什么时候去的杂志社了。
“对对对,我怎么没想到呢……难怪我不是读书的料子,我查一下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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