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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慎人如其名,虽然性子极温和,但在处事上却极谨慎,文字工作有他把关,秦越可以放一万个心,而嘴巴更是牢,除本职事外,从不与人谈论朝政,这一次,却是很难得的开口问话了。
秦越正在对付刚出炉的炒粟子,这东西,只有刚出炉时烫嘴才好吃,冷了就不香了,且胀肚子,闻言笑笑:“怎么说?”
“军事上,某一窍不通,但似乎,这仗打的,有些怪异,嗯,某是不懂,所以随便问问。”
“哪里怪异了?”
“敌李继勋部北上,我军放任其离去,此异一也,韩伯达主持修路大计,却临时抽调火速赴任阶州,此异二也,整军备战在这凤翔近半月,却不趁胜追击,此异三也。”
“……”
秦越将剥开的粟子放回桌上,擦了擦手,笑道:“是有些小九九,大军迟滞不前,一来是想在经济上再拖一拖伪宋,这对我们后续的接管治理有利,二来,我军三年军屯尽种棉花了,这天一冷,我军能全换上棉衣,而宋军却没这个条件,所以缓一步与宋对决,对我军还是有利的。
当然,这些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,在我眼里,第一大敌不是伪宋,而是那头契丹东北虎,我军打赢伪宋,那头东北虎再好瞌睡,也会醒来。
虎下狼从,蕃区诸部,便是那群狼。
李继勋夺路北上,是我军口袋没扎紧,属于意外,但他既然北上,就让他闹腾吧,有些事,提早点解决,也有利后面的局势。”
“可……”
程慎想了想道:“可既然要对付蕃部乱兵,为何又派大军向京兆府进军?”
“因为藩部太散,议事聚兵没有一个月完不成,这也是李继勋敢在藩区乱来的底气所在,所以,只管出兵无防,蕃兵若是南下,少量的先头部队,我边防大可抵住,只管放心,来,吃粟子。”
程慎没有去接粟子,却取过茶壶续了茶水,想了想又道:“辽王胸无大志,整日饮酒嗜睡,性又残暴,好杀人,九郎又如何推断他们会南下?”
“因为财富。”
秦越将粟肉扔进嘴里,香喷喷的吃了,方笑道:“早几年,中原比契丹还穷,每次打草谷都没什么油水可捞,所以契丹没兴趣大举兴兵。
可如今,我大秦富甲天下,中元通宝通行天下,蜀锦蜀绣蜀棉漆器,哪一样不让人眼红?但路遥,打不到,只能干着急,可若是我军吃下关中,那就不一样了,从大同出兵,过晋阳境,几天就能到。
与宋交兵,之所以不急不燥,其实也有实战练兵的考虑,东北虎,西北狼,才是需要硬啃的对象。”
……
千骑卷平岗。
原野大地惊惧匍伏,瑟瑟颤抖。
有如雷铁蹄声自远而近,征尘滚滚中,旌旗漫卷,玄甲铁骑分延成一道长长的黑线,气势如龙的疾驰。
马队上空,有雪白在雄鹰平掠着双翅,优雅的飞扬。
率着马队在旷野上驰骋,这对甲寅来说,就不是打仗,比郊游还爽。
所以,他的身边,除了万年不变的花枪和赤山外,还多了一个手执狼牙棒的胖子和习惯于扛刀在肩的武疯子。
祁三多和石鹤云为了这难得的机会,本官职司都不管了,反正有副手在,有枢相在,兵马扔给他就是了。
马队再一次绕过邓州,彪悍向前,一路向北。
蹄声渐远,空留满地征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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