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书茗雪连忙阻止,“别别别,难得穿一次,起码得穿个一晚上,我帮你搭件长外套就好。”言毕,她重新打开柜子。
把床上自己的衣服和剩下的都收起来,池绾撩起帘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,“岱岱,应该在去上课的路上了。”她低声喃语。
“什么?”找大衣的书茗雪没听清。
池绾把手从窗帘上拿开,“没什么,就是在看天色。”
书茗雪边找边说:“天色晚了去酒吧也可以,有我在,不用怕。”
池绾知情的嗯声。
“找到了!”书茗雪拿出一件白金浅驼色过膝外套,“穿上试试。”
“好。”
*
酒吧外,一辆红色跑车呼啸而来。
下了车,池绾裹紧身上的大衣,夜晚温度不比白天,一缕轻风,就是冷的。
相比较而言,书茗雪穿的很少,皮裙无袖上衣搭一件小西装外套,既干练又风情无限。
对于书茗雪的不怕冷,池绾习以为常,所以接机那天,她只穿了件裙子,池绾不觉得奇怪。
池绾来过酒吧的次数,五个脚趾头可以排的清,每次来酒吧,都是和书茗雪一起,从来没有出过事。
酒吧里,人声鼎沸,劲歌热舞不断,池绾背靠着沙发,端着果汁,时不时喝一口。
她们的位置比较偏僻,周围的人相对中心要少很多,算得上是最清净的角落,只不过,再偏僻,也还是有人。
早在池绾和书茗雪进酒吧后,就有人盯上她们了,“这位美女,怎么一个人坐着。”
流里流气的声音砸进耳中,池绾轻拧眉,她没有理会。
“诶,手机有什么好看的,你抬头看看我,保证要比手机好看一百倍。”说话声近在咫尺。
感受到身边的位置陷下去,池绾转脸瞧了一眼,往另一边挪了挪。
男人可不会死心,他是好不容易等到她独身一人,瞥了眼她手里空了的杯子,借着暗淡的光线,不动声色的把另一杯果汁换掉,“你还真不打算理我啊。”
池绾心道:为什么要理你。
越是这样,男人就越想她开口,大概这是所有男人的劣根性。
“行,你不理我,我理你就好。”说着,他伸出手就要去碰池绾的手臂。
没能碰到,被回来的书茗雪一下拍飞,“趁我不在想打我绾绾宝贝儿的主意,挺能耐啊!”
男人被打的蒙了下,抬起头,他看到书茗雪居高临下睥睨他的眼神。
江子骞吹了个口哨,“哟,又来一个大美女,今晚我可真有福气。”
书茗雪二话不说,直接把他从沙发上攥出来扔到一边。
江子骞没有防备,脚下一滑,整个人往后退。
“啪——”
空酒瓶子被撞倒,碎了一地。
被称为相亲黑洞,成为金珠男朋友当选最毒诅咒的最飒女金刚。跟全城名声在外,不学无术草包废物的骗子乐迟家二公子。因为一个话痨,鬼马,小小年纪妻奴晚期的萌宝纠缠在一起!金珠迟传野你再报警,我打爆你狗头!迟传野老婆,我不是报警,是把阴你的都送进去!...
当过兵,打过仗,从死亡线上幸存下来的杨前锋热爱部队这个大家庭,然而举世瞩目的百万大裁军撤销了他所在的部队。杨前锋依依不舍地脱下了军装,于1986年转业,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。同样的工作,有的人只当是一份工作,有的人把她当成自己的一份职业,而有的人把她当着终生追求的事业,不一样的心态,造就不同的人生,请看警官杨前锋的故...
...
我割腕自杀,鲜血流尽成为干尸。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,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,怪事穷出。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,全身肌体枯竭,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。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,我穿梭阴阳,我爱过,我恨过,我杀过人,我灭过鬼。。我是尸体,只要进食血液,我将永远不会衰老,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,只看到了欲望。...
三族大战,龙族真的一蹶不振?凤祖之子孔宣名动天下,作为三族之首的龙族真的没有绝顶强者?龙族坐拥四海,实力却是弱小无比,偌大的海域竟没有强者占领?洪荒亿万年,所谓的天使,众神到底从何而来?一只菱龙,如何在洪荒演绎自己的传奇?空间法则,时间法则,先天至宝,都有。兄弟,徒弟,师尊,也都有。逆天,顺天,只看心情!...
醒掌天下权,醉卧美人膝。一个大富翁系统,让林琦得以窥探那神秘的世界。什么?在我面前装有钱,拿钱给我砸死他。外国技术封锁?不怕,各种高精尖随便买。修为不够,打不过?不怕,买丹药磕,回来复仇!林琦就此踏上逆天之路,为家人,为女人,掀起一股热血的都市狂潮,成就一段不朽的传奇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