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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三章 儿子太优秀了(第2页)

“我听说杨凯的年龄比你也大不了几岁,但人家那份稳重,是你比不了的,你得多跟他学一学。”

他那一套都是我教的好不好!

高凡在心里嘀咕道。

不过,他却知道老爹这样说话的原因,其中一小部分是习惯性的爹味教训,另外一大部分却是老爹有些心理不平衡了。

没办法,儿子太优秀了,老爹的压力很大,所以逮着个机会就要贬低一下儿子。

这样一种情绪,恐怕高逸平自己都没觉察到。

“嗯嗯,我现在就找杨凯他们去,正好有事情要和他们谈。”高凡说着,转身就要往外走。

“你这才刚进家门呢!”冉玉瑛不开心了,“你怎么也得洗个澡,换身衣服,吃了饭再去吧。”

于是,高凡只能先沐浴更衣,又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,然后才施施然地出了门,在高敏的指点下,前往沧塘县城刚兴起的一处夜市,据说鲍勃把那里叫做酒吧。

从农村推行大包干至今,已经有四五年时间了,市场供应日渐丰富。城里的职工加了几轮工资,多少也有了一些闲钱。于是,夜市这种消费场所就出现了。

一开始,只是县城里的一些单身汉晚上无聊,找个小饭馆点上几个不值钱的小菜,打一壶小酒,凑在一起吹牛聊天。

后来,就有个体户发现了其中的商机,在路边支个小摊子,卖点煮花生、煮毛豆、囟酱干之类的下酒菜,招揽单身汉们消费。

小县城里的花生、毛豆都是直接从郊区农民那里买来的,甚至还有郊区农民自己过来摆摊的,成本很低,卖的价格也不高。三四个人,连菜带酒,一晚上花个一两块钱就足够了。

于是慢慢就有了人气,出来摆摊的个体户越来越多,到夜市来消费的居民也越来越多。有些成了家的人,受到气氛的感染,偶尔也会咬咬牙,带着一家大小来吃上一回。

在这个年代里,啤酒还不流行,而且价格也很高昂,不是县城居民能够消费得起的。摊子上卖的都是当地自产的米酒,也就是高凡向鲍勃戏称的那种“红军可乐”。

纯米酒的度数不高,也就是十几度的样子。有些酒量不大的人,可以要求店家往酒里掺点水,纯粹当成软饮料来喝。沧塘的小孩子从小也都是能够喝点米酒的,当然,他们喝的就不是酒里掺水的那种,而是水里掺了一点酒,略略有点甜味而已。

夜市是过去这两个月才兴旺起来的,高凡没有去过。高敏虽然是在鹿坪上班,但周末都会回来,有时候会和高中同学一道出去消费,所以对夜市颇为熟悉。

“你看,他们几个肯定在那里。”

走进夜市,高敏四下看看,见着一处周围站了不少人的摊子,便笑呵呵地指给高凡看。

“施施然”这个词是早年跟陈风笑大神学的,其实应当是“迤迤然”的通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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