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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手捂着小男孩的眼睛,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,眼睛里红光一闪,小男孩就睡了过去。
“你到底是谁?”
黑衣怪物几乎要发疯了,大声喊道。
对方将孩子放下,此时孩子已经睡着了,他站起身来,穿着黑色的斗篷,月光下可以看见一场老迈但是苍白的脸,银色的头发向后梳,红色的眼睛,虽然是中国人的脸但是却有着奇异的魅力,长长的尖牙如同野兽一般,举起手,指甲不长但是很尖,蝙蝠在空中穿行,像是迎接它们的主人,地面上没有影子,只有一片投射下的黑暗。
“我是那条街的看门人……”
第二百八十一章富二代和穷老头
“我一个人承载着几乎所有人的过去,我还记得那天的大火,大家都在惊慌失措地躲避,我想去救星梦,却看见栖醒已经带着她冲了出去,我转头想去救玉罕,可是却看见一道燃烧着魔火的衡量从空中砸了下来,正好落在了她的头上,她晕了过去,接着魔火包围了她和白金毒蛇。我看见办公室里的人一个个在向外跑,很多人身上都冒着火,即便用水去浇也无法熄灭。我救不了他们,甚至连我自己出去的路口都被封死了。我化作黑雾想去救人,但是魔火却烧在了我化身的黑雾上,我感觉剧痛无比,身子从空中重重地坠了下来,显化出了原型。意识越来越沉,最终彻底昏迷了过去。等我再醒来的时候,却已经变成了这副垂垂老矣的样子,即便不死却也和死了没什么两样。他们让我去轩辕家族新的基地休养,我拒绝了。为什么还要离开这里?即便这里再破烂,也曾经是我的家。母亲的家族排挤我,我不要吃穿不愁,我只要那些曾经陪伴我的人一个个回来!可是,很快就听说了他们遇害的消息,我越来越绝望。想在这老街上了此一生,至少在我想通之前,至少在我盼到他回来之前,我作为一个看门人,就要守在这老街上,等到他回来。”
这是周易的日记,他记的不全,有时候一连隔好几天都不会写,有的时候一天却写上好几篇。
“今天天气不错,我看见对面的二愣子家一早就开了门,他家老爹每天会给我捎个菜包子,我其实是不爱吃的,因为他家包子无论什么馅儿的都有股韭菜味。不过,人家一片好心,我还是要接受。”
“再过几天就放假了,那群小兔崽子也不常来,不过每次来都给我带糖吃,还别说,糖是好东西。我有时候想喝血,不过一吃糖就不觉得怎么渴了。”
……
“一晃眼,在这街上住了十多年了,老大还没回来。我也已经渐渐习惯了这样的一具身体。心态也渐渐地从年轻人变成了老头。隔壁老王家的孩子昨天结婚,他还在上初中的时候就天天来我这里蹭零钱打游戏。谈恋爱的时候还拉着姑娘来我这里坐坐,那姑娘好像是国企职员,挺好看的,也孝顺。结婚那天,还特意请我去。我没去,他们夜里特地来敬了我一杯酒,真懂事啊,却没来由地想起星梦了,也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……”
“一晃眼,又好几年过去了。街上新的娃娃们开始玩,有几个挺淘气的,在墙壁上乱写乱画,我也不骂。等长大了自己就懂了,只是我盼着的老大什么时候回来?前些天,我又收拾了几个不开眼的妖怪,来我们街区闹事,胆子真不小。”
“这几天,对付了几个冤魂,不是坏人,我给送去投胎了。当年老大说过,我就是太心善,现在还是改不了这个毛病。一转眼,又要冬天了,来年,他会回来吗?”
日记一页页的翻,恋心儿一直以为周易躲在这里享清福,其实他一直在等我师傅回来,盼了十几年,守了十几年的寂寞。
当年那个金发英俊的混血儿帅哥,那个出生在欧洲豪门家族,父亲是纯种吸血鬼王子的周易,曾经手上戴着百万的百达翡丽,出门开着镶钻的兰博基尼去撞人家布加迪威龙,撞坏了留下一张卡后扬长而去。交过的女朋友不计其数,家里一个游泳池都比现在住的房子大好几倍,这样的他,却在这里守了那么久,穿着打满了补丁的旧衣服,睡在翻个身就会撞上墙的床,过去是在法国吃的早饭,飞到新加坡吃晚饭,飞回上海泡酒吧。
可现在却用写着“北京首都钢铁厂……”字样的铁碗,给自己每天煮点猪血喝,这样的人生,差距如此之大,他却一直在忍受。
恋心儿握着日记站了起来,此时我们的轿车停在了四合院外面,李迅一下子从车窗里跳了出去,高声说道:“娘的,坐了两个小时飞机,屁股都痛了,周易啊,你小子在哪里啊?听说你现在变成老头子了,让我看看啊!”
李迅笑着跑了进去,可是却没有见到周易的身影,恋心儿走了出来,脸色严肃,大家正要问话的时候,旁边一个轩辕家族的手下贴了上来说道:“在附近发生一起妖怪掠夺人类小孩的事情,老板是附近羊肉火锅店的店主。不过好像,周易追过去了……”
在外面的树林里,黑衣怪物也不是没见过世面,看见周易的样子后虽然吃惊,不过还是开口喊道:“吸血妖?不对,是吸血鬼!你一个外国的吸血鬼,跑来中国干什么?还是想换换口味不成?”
周易没有说话,常年不吸血,每天喝那么点猪血就像是天天吃减肥餐,他现在的力量不及过去的三成,刚刚追击加上出手已经显得有些疲倦,此时绝不能多拖延,必须快点出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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