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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,这哪来的大黑鸟?”
他抓着鸟爪子拎起来,看着大黑鸟半死不活的样子,“这别是你的小贝小心小脏吧?”
越恒对着王天机道。
王天机抱着玄凤,手慢慢摸着鸟背,不理他。
越恒拽着鸟头折腾了会,才发现这是一只鹰,还是一只受伤的鹰。“这种地方怎么会有鹰?”
越恒心中奇怪,脑子里闪过一副画面,他摇摇头,将画面摇出脑子,按住丹田,展眉一笑。
“算了,好歹算是野味,不知道能不能换点银子。”
越恒解下残存的木箱上的布条,将布条系在鹦鹉爪子和王天机爪——手上,然后牵着一人一鸟赶到城外队伍后面排队。
长洲城极大,是渔阳郡最富庶的城市之一,城内钟鸣鼎食之家比比皆是,常有纨绔少年子弟整日无所事事,郊外纵马。
越恒刚刚在队尾站定,就有几名骑着马的少年郎从他身边走过,又慢悠悠退回来。
“哟,这是鹰?”
吊梢眼的少爷马鞭戳戳越恒手里鹰的鹰头。
“活的?”
越恒见到客人,嘴角立马扬起笑容,“可不是,活着呢,就是受点伤,您要是想要,回去养几天就活蹦乱跳啦。”
吊梢眼少爷嗤笑一声,其他几人聚过来,兴奋地看着越恒手里的鸟。
“真是鹰?”
“你抓的?”
“在哪抓的?”
“朋友,你长得好生俊秀,我在长洲城没见过你,可是外地来投亲的?”
“哈哈哈王烁然你个色匹夫,平日见了漂亮姑娘就姐姐妹妹不停,如今见了美男子还要攀关系,你好奇怪哦。”
少年们在马上叽叽喳喳,笑作一团。
越恒眯眯眼,一副好脾气样子,随他们问来问去,少年们你挤我我挤你,倒是把最先前的那位吊梢眼少爷挤出去。
吊梢眼少爷心中不快,颠颠手中马鞭,吊梢眼看看一身富贵却两眼呆滞被越恒牵在手里的王天机,又看了眼身材高大,面容俊美不凡的越恒,翻了个白眼。
“穿得跟个乞丐一样,哪里来的叫花子。”他不屑道。
“赵赫你嘀咕什么呢?”有人问,“你还买不买鹰了?”
“买时买,但是要在正经人手里买。”名叫赵赫的吊梢眼冷笑一声,马鞭指指越恒只穿了一件马甲的上身,“你们看他。”
“啊,肌肉紧实,肤若蜜蜡,好一个英俊少年郎!”少年中传来“吸溜”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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