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后来,还是盛北的蚯蚓肥大卖,县衙有钱了,他们才去把牛羊买回来喂养。
现在养在紫花苜蓿林的牛羊都还很幼小,就算有稍微大一点的,也要留着下崽,可舍不得杀了给这些百姓们吃,再养养吧。
所以盛北的百姓馋肉哇。
现在一听到有肉吃,不管是猪肉还是羊肉,他们都高兴。
许怀谦进购了猪肉,也没忘记,盛北曾经还有冬天喝姜茶的习惯还在靡山县进购了一批生姜,他要让盛北恢复以前的盛北!
第101章携酒上青天45
许怀谦把盛北管理得措置有方,而出使别国的沈温年却在路上受苦受难。
没办法,谁叫他第一站出使的就是路途较远的西域。
西域一直都享有丝绸之路的美誉,只不过时过境迁,现在的缙朝和西域早就不是丝绸之路那会儿的友好相处的时代了。
早在缙朝之前,他们就与西域不怎么来往了,甚至因为边境的矛盾,还小规模地爆发过几次战争。
但沈温年想着,好歹以前他们国家还与西域有过“丝绸之路”的交易,比起从未贸易过的别国来,怎么说也一点谈判的余力。
他什么都想好了,就是没有想到这一路跋山涉水难走得很不说,路途还崎岖折磨人。
尤其是越靠近边境,漫天的黄沙迷人眼,风也刮得他全身寒冷刺骨,连他那张向来温润如玉的脸,都被风沙吹得糙了一些。
有时候,他自己照镜子,看到镜子里的自己,他都要感慨:“要是许怀谦看到我现在这个模样,恐怕得讽刺我这个探花郎,名不副实。”
但是没办法,他既然接下了这活,他就会尽自己的全力,去将这件事做好。
一路上,他这个世家公子,忍受着路途风霜的艰辛,还找理藩院的人坚持学西域话。
他想着,他身为使臣,会一点西域话,到时候谈判起来也更有利一点。
学习的时间是过得最快的,就这样一路披星戴月两个月,他们终于抵达到了缙朝与西域的边境。
在缙朝与西域的边境他看到面容迥异,金发碧眼的异域人,整个人都惊住了。
虽然来之前他在理藩院已经恶补过西域的知识了,也知道他们长得可能和他们缙朝人不一样。
但他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不一样。
这让从小都没有接触过新鲜事物的沈温年很是好奇。
然而,更令他好奇是,他们一抵达边境,一直驻扎在边境的理藩院监守接待了他们。
他府上有一名长相颇似西域女子的女子,但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缙朝大家闺秀身上的气质。
被称为相亲黑洞,成为金珠男朋友当选最毒诅咒的最飒女金刚。跟全城名声在外,不学无术草包废物的骗子乐迟家二公子。因为一个话痨,鬼马,小小年纪妻奴晚期的萌宝纠缠在一起!金珠迟传野你再报警,我打爆你狗头!迟传野老婆,我不是报警,是把阴你的都送进去!...
当过兵,打过仗,从死亡线上幸存下来的杨前锋热爱部队这个大家庭,然而举世瞩目的百万大裁军撤销了他所在的部队。杨前锋依依不舍地脱下了军装,于1986年转业,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。同样的工作,有的人只当是一份工作,有的人把她当成自己的一份职业,而有的人把她当着终生追求的事业,不一样的心态,造就不同的人生,请看警官杨前锋的故...
...
我割腕自杀,鲜血流尽成为干尸。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,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,怪事穷出。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,全身肌体枯竭,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。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,我穿梭阴阳,我爱过,我恨过,我杀过人,我灭过鬼。。我是尸体,只要进食血液,我将永远不会衰老,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,只看到了欲望。...
三族大战,龙族真的一蹶不振?凤祖之子孔宣名动天下,作为三族之首的龙族真的没有绝顶强者?龙族坐拥四海,实力却是弱小无比,偌大的海域竟没有强者占领?洪荒亿万年,所谓的天使,众神到底从何而来?一只菱龙,如何在洪荒演绎自己的传奇?空间法则,时间法则,先天至宝,都有。兄弟,徒弟,师尊,也都有。逆天,顺天,只看心情!...
醒掌天下权,醉卧美人膝。一个大富翁系统,让林琦得以窥探那神秘的世界。什么?在我面前装有钱,拿钱给我砸死他。外国技术封锁?不怕,各种高精尖随便买。修为不够,打不过?不怕,买丹药磕,回来复仇!林琦就此踏上逆天之路,为家人,为女人,掀起一股热血的都市狂潮,成就一段不朽的传奇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