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晚餐时桌上残余的大半菜肴,让凌珑赫然惊觉,她的食客们居然在一夕间就锐减了大半,仅剩老爸老妈这两个固定成员。
不知为什么,她心里像是被挖了一个大洞,缺了某样很重要的东西。
有好几天的时间里,她整个人都懒洋洋的,牵著狗儿四处闲晃,甚至会回高中校园,坐在秋千上,默默看著青峦上的山岚升上蓝天。
她好像‐‐好像‐‐好像‐‐很想念向刚‐‐
逛得连狗儿都双腿发软,拒绝再走时,凌珑才拎著菜回家。
她站在厨房里,想靠著繁忙的家事,摆脱他撒下的魔咒,不再去回想他的声音、他的模样、他的热吻、他的触摸。只是,没过多久,她的抵抗就宣布败北,脑细胞一个又一个的沦陷,全被属於他的回忆侵占,手里那颗好大的包心菜,被她茫然的撕了一片又一片。
她想念他?
她不想念他?
她想念他?
她不想念他‐‐
当凌梁月娥踏进家门时,看见的就是女儿中邪似的,站在厨房里哺喃自语。整个流理枱上,散落了大大小小的叶片,而她还低著头,在剥那颗只剩拇指大小的包心菜。
她翻翻白眼,迳自走到女儿房中,扛出个行李袋,把盥洗用具、换洗衣物等等搜罗齐全,这才走了出来。
「喏,拿去。」她把行李袋塞给凌珑。
她如梦初醒,本能的接任行李袋,小脸上还是充满迷惘。
「妈,你要出门了」
「不是我,是你。」
「我?」
「对,去台北的火车票我已经帮你买好了,隔壁的张先生就等在外头,他会开车载你去火车站。」她把女儿从厨房拉出来,再一股脑儿的往门口推。「动作快一点,免得错过车班。」
凌珑的双手却紧紧抓住门框,腿儿钉在地上,拒绝被老妈推出门。
「等等,妈,你为什么突然要我去台北?」她转过头,满脸狐疑。
「当然是要你去照顾娃娃。」凌梁月娥认真的答道,还蹙起眉头,挤出忧虑的表情。「我这几天总是在担心,娃娃那么娇弱,要不趁现在补补身子,生产时肯定会很辛苦。」她说得冠冕堂皇,心里其实打的却是另一个主意。
纵然所有人都看出,凌珑想向刚想得连魂儿都没了,但是她脸皮薄,如果摆明了要她去台北找向刚,她肯定是抵死不从。
既然不能直说,凌梁月娥聪明的兜了个大圈子,娃娃跟未出世的孙子,倒是成了最好的藉口。
一想到嫂子那娇弱的模样,紧抓著门框的小手慢慢松开了。
是啊,娃娃娇生惯养,无法处理孕期的饮食,又对她的手艺上了瘾,挑食挑得厉害,回台北的这几天,肯定都没能好好用餐吧!
「那,饭团谁来照顾?」她问。
「唉啊,交给你爸就厅了!」
确定了狗儿也安置妥当後,凌珑深吸一口气,抓起行李袋,不再迟疑,转身就走出门外,急著上台北照料嫂子。
邻居早等在门口,看到她出现,还体贴的帮她开车门。老妈则是站在门口猛挥手,高兴得合不拢嘴,神情愉悦热切,简直像是在嫁女儿似的。
一等车子驶离视线,凌梁月娥立刻冲回屋子里,连鞋子都来不及脱,直接就扑向电话,用最快的速度按下儿媳在台北住处的号码。
「喂,娃娃吗?凌珑已经出发了。」她停顿了一会儿,捣住胸口,一想到那「极品中的极品」,即将成为自个儿的女婿,就兴奋得寝食难安。「替我转告向刚,要他千万别客气,不管拐也好、骗也好,有啥本领都使出来,总之呢,就是非把这桩婚事搞定不可!」
蓝色大楼的玻璃帷幕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
我割腕自杀,鲜血流尽成为干尸。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,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,怪事穷出。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,全身肌体枯竭,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。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,我穿梭阴阳,我爱过,我恨过,我杀过人,我灭过鬼。。我是尸体,只要进食血液,我将永远不会衰老,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,只看到了欲望。...
陆瑶,医学天才,一朝穿越,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。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?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,这金手指还不错!穿越第一天,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,且看她如何修理人,谁答应的谁嫁!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,众人劝她别管闲事!本着医生的天性,陆瑶不忍见死不救,毅然决然带回家。从此,这个男人,宠她,护她,做她行走的耳朵。陆瑶表示,捡了个男人真不亏。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。...
一场空难,她成了孤儿,他也是,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。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,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,没想到,他是来讨债的。十年间,她一直以为他恨她,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,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,她只能叫他名字,穆霆琛,穆霆琛,一遍遍,根深蒂固...
丧尸爆发,人类绝境来临,地球磁场瞬变,一切回归最初,回到原始。末世,我来了。...
十多年的暗恋,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。被迫流产,她恨他入骨。多年之后,再次相遇,他已有儿子。她原以为他要的,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,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?妈咪老婆...
曹操天下英雄,惟阁下与操尔!飞羽天下英雄就我一个,你不算英雄。刘备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。飞羽不穿衣服是要给抓的。孙权生子当如孙仲谋。飞羽说明你就是个儿子辈的。这是一个人,坑遍一个三国的故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