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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却多了一袭洁白的狐裘领子。清冷的月色浮于其上,凛然生辉。
赤华伸手拂过柔软的毫毛,那上面仿佛依旧贮着清淡的木兰气味——她十五岁那年,喜在身上佩木兰香。
那领子里裹着一副小巧玲珑的铁短剑,一片新鲜的银杏树叶,上面让人用炭笔地写了两个棱角分明的字。
“珍重”。
赤华用力咬唇,咬不回夺眶的泪水。几年来她不记得自己曾哭过,此时却泪水决堤,扑在榻上,痛痛快快地恸哭一场。
夏偃靠在一颗银杏树底下,仰头收泪。
眼中是高高的象台,台阶上灯火明灭。隐约可见忙碌的人影,在准备明日婚礼的装饰。
他心里极空,空得绞痛。送出那狐裘领子,好像连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也送出去了。怀里瘪兮兮的,总觉得缺一颗心,一起一伏间,了无生气。
他左右看看没人,也哭了一小会儿。
原本只是个轻易而许的诺言。也许只是赤华的一句玩笑话。但正如久盲之人忽然窥见一束天光,他凭着与生俱来的那点逐日的本能,锲而不舍地追在那光后面。
而现在,那束光也逐渐暗淡下去了。其实她若不介意,他很乐意就这么一直守护在她身边。但现在她贵为一国宗妇,身边万千戈矛,怎么可能再需要自己。
她是那样坚决——让他离开,不需要他的陪伴。
在夏偃心中,她的话就是金科玉律。她的心意,自己没有质疑的资格。
夏偃想,自己也该继续正常的生活了。但正常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呢?他想不出来。
父亲是个安贫乐道的君子。十二岁以前,他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学了点诗文道理,没想过自己长大后要做什么,也从来不知家门二十里外的模样。
后来骤然失怙,他变成了丧家的麻雀,每天精疲力竭地飞,只为啄一口人家的剩饭。从没想过第二天吃什么,没想过下个月该去哪儿。他觉得人和蒲公英也差不多,飘到哪儿,没了力气,也该入土了吧。
直到遇见赤华。他的人生里才突然有了“目标”这两个字。尽管是个很可笑的目标。
他意识到,要生存,要吃饱,要长大,要变强,要存钱,要学会识人,要认清自己脚下四通八达的道路。
要攒着一条性命,才能再见她。
因着这个信念,他不再流浪——虽然每日仍是漂泊不定,在外人眼里看来,他也还不过是个没户口的流民。但他心里清楚,他夏偃,从此是个不一样的人。
他种地,给人打零工,做过小商贩,也当过拿钱卖命的佣兵,练就了一身杂乱的本事。
这些本事,其实也无甚大用,只是让他变得很不容易死,可以适应任何环境。
但此时此刻,他不知自己能拿这些本事做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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